请注意:
带300个以上口罩出境时须申报
近日,韩国海关发布公告,要求旅客携带300个以上口罩出境时,必须提前向韩国海关申报。未申报者将被海关扣留或罚款。
具体内容如下:
1、价值不超过200万韩元(约合1.2万元人民币,下同)且数量不超过300个时,允许旅客按照自用原则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,
无须申报。
2、价值不超过200万韩元,且数量在301个至1000个之内时,采用简易出口申报方式。
3、价值超过200万韩元或数量超过1000个时,采用普通出口申报方式。
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,携带口罩离开韩国时,请遵守韩国相关法律规定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韩国关税厅客服电话:125